几个人寒暄了一阵,里奇森用他独特的低沉宽厚的嗓子,操着一口浓重的苏格兰口音道:“非常古怪!先生们,我要着重强调一下,今天晚上的这一桩枪杀案非常古怪!现场竟然没有留下一颗弹壳!除了5个人是被一枪击中额头毙命,其余52个人身上全都中了三枪!顺便说一句,我想这应该是一种新式的射击技术,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凶手一共开了161枪,但是现场却没有留下任何一颗弹壳!”

贝茨也不是个笨蛋,闻言眼中一亮:“凶手一定想隐藏什么!他越是不想让大家知道的,就越是隐藏着他的秘密!只要我们能够找到一颗弹壳,说不定就能发现凶手的蛛丝马迹!”

弹壳的确是包含着王丰的一些秘密,他第一次使用手枪射杀了几个青帮流氓之后特别注意了有关这个案子的报道,通过闲谈从其他同行(不是杀手同行,是拉车同行)嘴里得到了很多信息。

别看车夫们没有什么文化,但拉过很多有文化的人,各行各业的人,从这些顾客的只言片语之中能听到很多消息。从和这些同行的闲聊之中王丰注意到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在的子弹都是铜做的。

在普通人的认识里,子弹就是子弹,并没有弹壳和弹头的区别。他们说的子弹,实际上指的就是弹壳。

这个时代已经有帕拉贝鲁姆弹,弹壳是黄铜制作的,大概这个时代用黄铜制作弹壳的工艺比较简单,几乎所有的弹壳都是由黄铜制作的。

这就很麻烦了,王丰手里的子弹来自于后世,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用的全都是钢制弹壳。

上一次他为了救尚美云在现场留下了4颗弹壳,本来这是一件非常明显的特征,可是他运气很好,警方由于惧怕军方不愿意继续往下查,也就草草的结了案,并没有深究。

如果这个特点在警方挂了案,这时候有人蹦出来提醒一句,也不用康伯巴奇这样的神探分析,任何一个有着侦破经验的探长都会从遇春戏班联系到尚美云身上,进而挖掘出王丰、李杰、赵芹这些人。

王丰做事很仔细,在知道了弹壳的显着区别之后做出了弥补措施。他姑父的枪库里拥有各种枪支配件,在大开杀戒之前,他在枪上装了一只弹壳收集袋。这种东西也是后世才出现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这样的超前概念。

里奇森耸了耸肩:“这就是第2个古怪之处了,实际上枪手已经暴露了自己。从他收集子弹壳的行为来看,他有这样的技术,说明他使用的枪支是定制的,这是其一。其二:如今世界上的弹壳有两种,一种是铜制,另一种是钢制。在东方,人们使用的子弹都是铜制,只有欧罗巴的德意志受到经济条件和原材料短缺的制约才会大量使用钢制子弹壳。”

康伯巴奇插言问:“是不是可以认为枪手这种掩饰行为是无用的?恰恰暴露了真相。由此可以推断出,枪手并不是一个精通枪械的人?”

里奇森脸上的神色就更古怪了:“这便是我想说的第3个古怪了,在东方,或者说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地方,枪支子弹普遍都是实心弹头;而这次的枪手使用的却是空尖弹头。这种弹头是在上一次大战的时候才出现的,在欧罗巴的应用也不是十分广泛,在亚细亚估计也是少之又少。那么我们可以大略给这个枪手画一个图像:他是一个非常精通射击的人,拥有非常精妙的设计技术。用了一支技术非常先进的枪,使用了技术上最尖端的枪弹。这些特征堆积在一起,由此我们甚至可以判断凶手是来自于欧罗巴。可是,这个人偏偏却对枪械没有什么深刻认识,很轻易的就暴露在了大家眼前。这不得不说是特别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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