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警官皱着眉头沉默了有一会,然后和周警官对视了一眼。我看见周警官摇了摇头,然后李警官转头继续问道:“请你回答,2005年4月11日晚上至12日凌晨,以及4月16日晚上至17日凌晨你在哪,在干什么?”

我回答道:“11日晚上到12日凌晨我在寝室睡觉,哪都没去。16日晚上到17日凌晨也是一样!”

“你是否踩点摸清楚了学校各处的监控位置?”

“我没有踩点,我也不清楚。”

“你是否认识死者王兰。”

“认识。”

“你们是什么关系?怎么认识的?”

“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同一届同一个学院的同学,我们两个专业在一起上过公共课,所以认识。”

“你是否和王兰有过节?”

……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漫长又反复的讯问,问的都是和死者之间的往来和作案时间动机等问题,期间夹杂着很多重复且设陷的问题。我因为本身就不是凶手,所以并没有被问出什么问题,但也仍然搞的精疲力尽。

两名警官的面色也并不好看,可能是因为并没有在我这个嫌疑人这里获得任何收获吧。

李警官在最后说道:“这次的问话就到这里,但是你还不能回去。按规定我们可以对你进行最长48小时的问讯,如果决定对你进行刑事拘留的话,还会继续对你进行羁押。所以接下来的48小时内,你都不能离开派出所,你需要先住在派出所的拘留室。”

“呵呵,”我已经对这些不抱什么期待了,只是问道:“你们关押我是不是应该出具相应的文书?”

李警官回答道:“24小时内的口头问讯是不需要批准文件的,如果我们决定延长至48小时的问讯,会出具批准文件给你查看。如果决定对你进行拘留,还会出具拘留通知书给你签字,并在24小时内通知你的家属。你是否对你的人身权利还有其他问题?”

“没有了。”我对此并没有什么质疑,唯独听到通知家属让我皱起了眉头,于是问道:“如果最后证明你们对我的关押是错误的,是否会澄清和道歉?”

李警官看着我说:“如果你认为我们对你进行了错误羁押,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出于你身份的考虑,在确有错误的情况下,我们会通知学校错误羁押的情况,但并不会公开对你进行赔礼道歉。”

我冷笑道:“放心,我一定会申请的。”

……

我躺在拘留室的木板床上,没有去想被冤枉的委屈或者案件的情况,想的却是这样一个问题:鬼怪的存在是否被国家知悉?

既然鬼怪的存在是真实的,那么上面就真的对此一无所觉吗?我觉得不太可能。虽然我不知道是否鬼怪的存在相较以前的时代变得稀少了,但只要像今天一样仍然有发生的情况,那么总有被国家机关察觉到的时候?不可能对此一无所知。也许是因为某些目的的考量,这些内容都属于机密吧?或许普通公安机关并不清楚其存在?但假如我的口供被更高级的机关得知,是否会有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处理呢?

我又胡思乱想着一些小说里的神秘部门,渐渐的就睡去了……

让我煎熬的两天过去了,但意外的是我并没有收到拘留的决定书。李警官只是通知我可以走了,并且交代我说:“经过这两天的初步侦查,暂时排除了你作案的嫌疑。所以你可以先回学校,学校里我们也会进行通知。但是你回去后也不能随便离开g市,你如果需要离开g市,需要提前告知我你的行程。”

我猜测想来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我没有作案的可能性,但是他们又仍然不相信我的说法,所以才会这样。因此我也没有多说什么,仅仅说道:“希望你们能早点明白,我说的都是真话,这样才能抓到背后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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