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现在,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后悔与否。
张信再次看向陈孟:
“你刚刚说,你很羡慕我?
那,这孩子吐之前那几句话,你或许可以考虑考虑。”
张邈仔细回忆了一下:“否,否搂,优啊哈特,扎死,杜意特?
这是何意?他想扎死那杜意特?那是他的仇家吗?”
“这是他独创的一门密语,与他相处久了,这两句之意,我倒是明白。”
张信笑着道:“意思是——跟着感觉走,干就完了!”
……
张邈回到太守府,已是半夜。
他并没有去妻妾住所,而是直接到了书房,继续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那依旧没喝完的沛国春。
眼神时而坚定,时而迷茫。
直到坛中酒液不剩一滴,他推开酒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并豁然起身。
这一刻,他虽摇摇晃晃,头昏眼花。
但目光却异常坚定,整个人的气质,也前所未有的潇洒写意,从容淡定。
那种超然世间的名士风采,更加令人心折。
就仿佛,先前他呼出去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口气,而是心中所有的不快和迷茫。
他开始奋笔疾书。
写完之后,看都不看一眼,直接封好,并轻轻触动一旁的铜铃。
下一刻,一名身着黑衫的中年汉子,静静出现在桌前。
“以最快的速度,将此信送至曹操处。
记住,不惜一切代价。”
黑衫汉子点头,小心翼翼地将信收好,离开书房。
……
两日后。
濮阳前线,曹军营寨。
一名极其雄壮的铁甲壮汉,正大踏步走向中军帐。
一路上所见兵将,哪怕是再桀骜不驯之辈,见到此人,亦是投去敬佩的目光。
相熟的,更是隔着老远就主动打招呼,高喊“典君”二字。
此人,正是典韦!
典韦最初跟随张邈,年初张邈背叛曹操后,他转投曹操,一直在夏侯惇帐下,并因数次作战有功升至司马。
按理说,典韦这种入伙没多久的,就算身具司马一职,也不会被众兵将如此敬佩。
曹营司马多了,你算老几?
真正让他大放异彩的,是两天前的那一战。
那一战,曹军和吕布打得异常艰难,两方自白天打到黄昏,吕布都亲自带人撸胳膊上了。
情况紧急之时,曹操急募猛士破阵,典韦先占应募,身披两套重铠,连盾都不拿,顶着弓弩箭雨,硬生生带着队伍冲破了敌阵,逼迫吕布军撤退。
还活着回来了。
自那之后,典韦名声大振,曹操甚爱其勇,不仅提拔他为都尉,更时常召见。
此刻,典韦手里,正提着那个奉张邈之命给曹操送信的黑衫汉子,大步走向中军帐。
黑衫汉子虽然长得不高,但一百四五十斤的分量还是有的。
但在典韦手中,脆弱得仿佛一只鹌鹑。
“典君为何去而复返?”护卫中军帐的亲卫不解。
典韦晃了晃手中的人:
“此人有密信要送与曹公,还请通传。”
亲卫定定地看了他一阵,又看了看被他提着的黑衫汉子,纹丝不动。
典韦会意,低头看向那黑衫汉子。
黑衫汉子张开没有舌头的嘴,对典韦笑了笑,然后闭上了眼睛。
典韦点了点头:
“得罪了!”
咔嚓咔嚓!
一连串令人牙酸的响动传出,汉子手脚皆被典韦硬生生打断,当场昏死过去。
亲卫这才进去通传。
得到了允许后,典韦提着黑衫汉子进入中军帐。
帐中,一身材不高,却壮硕矫健,容貌虽略显丑陋,但极具勇武威严之感的中年人,正专心阅读着刚刚汇总过来的军文。
曹操,曹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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