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

他仿佛在斟酌着语言。

“你知道什么叫捡尸吗?”

林凌点了点头。

男生仿佛松了一口气,这样免于解释。

“钱钟和我们提到过,捡尸之后可以卖给别人,或者自己消化,因为干这个的人大多都是寻找刺激,所以出手都很大方。”

林凌点了点头。

这很好理解。

敢干这种事的人必须符合两个要求,一是有钱。二是胆大。

胆量就不说了,如果事后对方醒了,那么这个时候就要用钱来摆平。

逛夜店的女生大部分私生活都比较混乱,看到钱,大部分的也都愿意息事宁人。

那么钱钟的职业也很明显,大体就是在夜店门口捡尸之后卖给熟人。

“那么他每天都会干这个吗?”

“也不是的,只是他曾经和我们说过,说这一行很赚钱,成功一次之后赚几千都有可能,他昨天晚就是去经常去的那家夜店的。”

“他们每一单都会卖吗?”

“这也不一定的……”

他看起来有一些嗫嚅。

“如果看着顺眼也会自己消化……”

“那他有没有邀请你们和他一起呢?”

“有的,但是我没去,昨天他邀请我的时候,我想去来着,但是放弃了,我觉得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嗯,那你很幸运。”

林凌点了点头。

要不是昨天你没去,今天宿舍里出现的可能就是两具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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